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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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附件 |
1 |
關于昆山艾諾華電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屬結構件130噸、汽車密封材料7200萬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昆開環建〔2023〕14號 |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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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于昆山市鹿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年產70萬方商品混凝土、50萬方水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昆開環建〔2023〕15號 |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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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關于必成玻璃纖維(昆山)有限公司LNG氣化站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昆開環建〔2023〕16號 |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