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21〕3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培養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農業農村專業人才,為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昆山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定向培養實施方案》,現將相關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蘇州關于推進鄉村振興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服務農業、服務農村、服務發展的目標,解放思想、大膽探索、敢于作為,努力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通過“定點招生、定向培養、推薦就業”方式,加大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切實解決我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緊缺的突出問題,為昆山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打造農業農村現代化縣域示范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養目標
重點培養一批扎根基層、素質較高的涉農大學生,使之具備農村生產經營管理和農業技術推廣等方面基本理論和技能,適合在鎮村基層農業農經條線、涉農村(社區)等單位從事農業農村相關工作的實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
三、培養對象
當年具備普通高考報考條件,自愿簽訂定向培養及就業協議的昆山戶籍高中畢業生。
四、培養規模
按照每年40人左右規模進行本科培養生招錄,以合作院校專班委托培養為主。專班人數招錄不足時,可以在其它院校涉農專業進行補充招錄。
五、培養方式
通過“定點招生、定向培養、推薦就業”方式,加大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培養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農業農村專業人才。
1.考試錄取。培養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由合作院校按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的招生政策錄取。收到錄取通知書的考生,與昆山市農業農村局簽訂《昆山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定向培養及就業協議書》。
2.在校管理。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和簽訂的《昆山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定向培養及就業協議書》到錄取院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學生在校期間以學校管理為主,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配合開展管理工作。
3.就業去向。學生畢業后需返回昆山工作,主要從事基層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和農業技術服務相關工作,就業方向為區鎮農服、經服機構、涉農村(社區)等單位。
4.崗位安排。學生在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后,憑《昆山市基層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定向培養及就業協議書》,按照優生優選原則,并參考在校表現、考試考核、綜合測評和戶籍地等因素,在推薦的崗位中實行雙向選擇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5.工資待遇。工資待遇參照崗位所在單位同類人員。
六、履約服務
簽訂《勞動合同》后,學生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參加工作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續簽勞動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2年(含試用期)。如因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原因導致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關系,學生自主擇業。學生畢業后未完成雙選就業或到崗后未滿服務年限離崗的,視為自愿放棄推薦的工作崗位,自主擇業。
七、學雜費和崗位補助
在未違約的前提下,學生享受規定學制內的學雜費和崗位補助。在畢業并取得相應證書和到推薦崗位工作后補助學雜費1萬元,在崗工作滿2年后再補助崗位補助1萬元。
八、組織保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招生簽約、院校合作、技能培訓和就業安排等工作;市委組織部負責崗位統籌等工作;市教育局負責招生宣傳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經費保障等工作;市人社局協助開展就業安排等工作;各區鎮負責提供工作崗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