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各鎮黨委和政府,市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
《昆山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昆山市委辦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3日
昆山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五年行動方案
(2022~2026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和蘇州市委、市政府關于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的決策部署,持續改善我市農村住房條件,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傳承弘揚新時代“昆山之路”精神,結合“干部敢為、地方敢闖、企業敢干、群眾敢首創”大討論大走訪大實踐活動,聚焦農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以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助力特色田園鄉村建設,促進村莊有機更新,同步推動農村適宜產業發展、加強基層治理和鄉風文明建設,推動全市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凝心聚力打造中國式現代化的縣域示范,在新征程上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蘇州新實踐中奮勇爭先,在全省“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中爭當排頭兵。
(二)工作原則
——農民主體、共同締造。落實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的要求,堅持“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激發農民自我更新住房、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農民參與農房設計和建設全過程。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堅決杜絕強拆,嚴禁出現農民“被上樓”“被改善”現象。
——統籌謀劃、分類施策。樹立系統觀念,強化規劃引領,科學合理布局,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動農房改善與村莊建設、鄉村產業發展、鄉風文明進步等一體謀劃、整體推動、互促互進。加強政策引導,發揮農民和市場兩方面的作用。突出農村危房、老舊農房兩個重點領域,順應城鄉發展演變規律,既支持進城入鎮改善,又支持留村改善,有針對性推進農房和村莊改善。
——循序漸進、綠色低碳。堅持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求好不求快,不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久久為功。始終堅持生態優先和綠色發展,按照安全、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原則,持續提升農房設計水平和建造質量,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推動實現綠色低碳發展,邁出碳達峰、碳中和的堅實步伐。
——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強化全過程檔案管理,確保工作有據可循、有跡可查。積極穩妥推動農房改善,嚴格負面清單管理,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基層負債紅線。加強對農房改善的全過程管理,嚴格補助對象認定,強化質量安全監管,規范財政資金使用,廣泛接受村民和社會監督。
(三)行動目標
聚焦農房改善和村莊改善,突出農房安全和品質提升,完成農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排查,支持鼓勵2000年及以前所建農房的改善,對有安全隱患的優先進行改造。重點推進1980年及以前所建農房(房齡40年以上)的改造改善,同步加快1981年至2000年所建(房齡20年以上)的改變使用功能、存在拆改行為、風貌不協調等農房的改造改善。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危房消險解危,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所建且農戶有意愿的農房改造改善。同時,在尊重農民改善意愿和農房建設實際的基礎上,著力通過農房改善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房建設、服務和監管水平,推進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加強傳統村落保護,推動農房改善工作水平不斷提升,著力打造農村住房條件改善“昆山樣板”。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農村住房解危整治和翻建改造
1.推動農村危房整治。各區鎮要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自建房專項排查等工作基礎上,加快推進排查中發現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房安全性鑒定。對鑒定為C級、D級的,依據鑒定意見,及時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落實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市、區鎮、村三級臺賬,督促農戶落實主體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做到完成一戶、銷號一戶。針對D級危房,第一時間依法實施人員出屋、停用、封房措施,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安全圍擋。對暫未實施整治的危房,加強日常巡查,通過“人防+技防”實現動態監控。
2.改造困難群體危房。按照農戶申請、村民評議、區鎮審核、市級審批的工作程序,針對民政等部門認定的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支出型困難家庭,以及其他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人口,對其房屋鑒定為C、D級的以及無房戶,結合實際開展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或選址新建。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等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對特別困難的村民群眾落實好托底安置。逐步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堅持因地制宜、應改盡改、動態清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致富奔小康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3.推進老舊農房改善。各區鎮要繼續對1980年及以前所建的農房進行系統梳理,同步摸排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農戶過渡時間長等情況,深入了解農民改善住房的意愿,以及計劃改善的方式、時間和資金投入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積極引導通過進城入鎮購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等方式進行改造改善。積極穩妥推進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高度重視老舊“空關房”,探索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舉措,暢通改造改善渠道,鼓勵通過簽訂協議并給予補償等方式,引導農戶自行拆除、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盤活利用。支持有翻建意愿的農民,按照審批流程,開展舊房翻建改造,支持1981年到2000年所建農村住房的改善。
(二)提升農房建筑設計水平
4.加強農房設計引導。遵循安全、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原則,在滿足相關設計規范和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江南水鄉建設風貌,不斷完善農民自建房房型庫,加大村莊戶型多樣化引導力度,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點、鄉土特色、時代特征的新蘇式民居。以特色田園鄉村和傳統村落作為試點,充分考慮村莊規劃發展目標,結合村民對于發展民宿餐飲、創意培訓等意愿需求,進一步完善房型功能布局和結構設計,更好地適應鄉村文旅融合多元化發展需要。
5.加強農房風貌管控。深入貫徹《昆山市農村房屋風貌管控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要求,嚴格落實農房翻建6階段驗收,加強對翻建中及翻建后農房風貌巡查,切實發揮好村委會、網格員“站崗放哨”作用,及時發現涉及農房風貌、宅基地使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送有關部門處置。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對于傳統村落等范圍內的傳統民居實施改善改建的,要嚴格按照經批準的保護發展規劃等,并將改善改建方案報送市傳統村落保護辦備案后方可實施。充分發揮樣板引領作用,建設一批示范農房,以點帶面,打造更多有顏值有內涵有特色的新農房。
(三)提升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6.加強農房建設管理。各區鎮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建房人應對農房的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施工、材料供應單位或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自建農房不得超過3層。新建、翻建農房應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對于統一代建的農房,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強化全過程質量監督檢查,邀請村民代表參與工程質量監督。對于農戶自行建設的,建房人應委托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各區鎮要強化農房建設管理能力建設,充實專業力量。要積極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7.加強施工過程管理。健全市鎮村三級巡查網絡,完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推行“一村一監理”制度,全面開展混凝土實體強度抽查,常態化開展磚、水泥、砂漿等農房原材料抽樣檢測工作。開展“亮牌”行動,農房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標牌,將建房戶姓名、所選房型圖及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名稱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設置和保護,加強施工建設管理,落實施工圍擋,不得隨意堆放和傾倒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各區鎮辦理農房建設審批手續的同時,應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房建設所涉及的村內道路、供排水、電力、通信等公共設施情況和建筑材料堆放點進行現場聯合踏勘和技術交底,明確需要遷移的線路、管道、綠化的責任部門及完工時間等相關要求。
(四)踐行建設發展新理念
8.加快推動數字農房建設。結合美麗城鎮和特色田園鄉村建設,探索建立銜接城市、覆蓋鎮村的全市鄉村CIM(鄉村信息模型)基礎平臺。完善農房建設信息化服務管理平臺,實現農房全過程信息歸集、整理和分析,以及覆蓋所有隱患建筑、改善農戶和改善項目信息的實時動態管理。選擇一批農房設計作品開展基于BIM技術的應用。整合相關部門提供的多樣化數據資源,將信息數據轉化成監管資源,為強化農房監管過程跟蹤和成效評價,實現市、區鎮和第三方技術巡查對農房改善工作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和“三級、四方”全程管理,提供高效的管理輔助手段。
9.以綠色農房推動綠色村莊建設。鼓勵在農村開展適宜節能技術試點,穩步推廣農民接受的建筑節能措施。加強綠色農房建設的宣傳,制定出臺相關獎勵支持政策,推進裝配式建筑在農房翻建中的應用,推動傳統農房建造模式轉型。加強可再生能源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加大對太陽能光熱、地熱利用等技術應用的推進力度,因地制宜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等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降低農民生活用電成本。探索裝配式建筑等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的技術路徑和相關標準,加快農村電網、燃氣管網等建設改造,推進農村用能革新。
10.深化實施“一村三師”服務制度。因地制宜推廣駐村規劃師、設計師、工程師“一村三師”制度,引導專業規劃、設計、施工力量參與農房設計和建設的實施指導。組織專業人才提供深化設計服務,幫助農戶設計或選擇適宜的農房設計方案。持續完善專業人才進鎮駐村服務制度,建立技術下鄉服務團隊巡查糾偏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提出改進舉措,提升服務品質。聯合各級建筑學會、規劃學會等相關學協會,加強農房設計和建設隊伍建設,積極開展相關培訓,組織發動學協會會員下鄉服務。鼓勵科研單位、學協會開展農房設計和建設研究,培養鄉村設計師隊伍。
11.推行“共同締造”農房建設理念。按照“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原則,加強對農房設計和建設人員的組織和培訓,宣傳推行政府、專家和農民“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工作理念和方法,充分尊重農戶意愿,實踐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務,確保農民熟知并參與農房設計和建設過程。充分尊重和保障農民群眾在農房改善中的各項權益,定期開展農民滿意度調查,動態掌握農民意愿和需求,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發動黨員、鄉賢、致富帶頭人帶頭參與,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五)助推特色田園鄉村建設
12.彰顯鄉村特色風貌。堅持以特色田園鄉村建設為統領,組團式推進特色精品、康居、宜居鄉村建設,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美麗鄉村集群。依據鎮村布局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引導村莊分類發展和整治提升,注重保護好村莊公共空間,延續村莊與自然有機相融的空間關系,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保護鄉村的自然稟賦、歷史要素、傳統文化,留住鄉愁記憶。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實施“拯救老屋行動”。加強傳統村落和村鎮傳統建筑(組群)保護,強化各類遺存活化利用,采用傳統建造技藝和傳統建筑材料修繕加固傳統建筑,新建農房與傳統建筑、整體風貌相協調。集聚提升類和特色保護類村莊要保持富有傳統意境的田園鄉村景觀格局,加強重要節點、公共空間、建筑和景觀的詳細規劃設計,彰顯鄉村地域特色。規劃新建村莊應規模適度、尺度適宜、邊界自然,加強體現鄉村風貌的關鍵載體設計,傳承創新傳統建造方式,塑造具有鄉土特色的自然風貌。
13.提升村莊基礎設施。把農房改善作為鄉村建設行動的切入點和關鍵抓手,根據規劃發展村莊規模和村民需求,合理集約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全面推進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圍繞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道路修護、綠化養護、河道管護、公共設施維護等“五位一體”建設,實現“建管結合”轉變,力爭率先實現公共基礎設施城鄉一體化管護。到2026年,農村管道天然氣進村入戶數達3.3萬戶,撤并村莊除外的天然氣通達率達100%;村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達100%,生活污水治理率達96%;高質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100%;深入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提升應急廣播終端覆蓋密度和雙向化比例,加快農村地區千兆光纖網絡覆蓋,實現行政村5G通訊網絡全覆蓋。
14.促進農村全面發展。將農房改善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緊密結合,加快推進農產品加工、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等建設。以農房改善促進農村消費提檔升級,推動工商資本和農村資源相結合,促進市場主體加速活躍,助力產業結構提升。持續壯大電子商務、養生養老、文化創意、運動健康、鄉村旅游等美麗經濟新業態,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協商等制度,構建上下貫通、便捷高效的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建好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深入開展文明村鎮創建活動。到2026年,信息進村入戶和農業市場主體信息服務實現全覆蓋,農業電子商務銷售額超過15億元、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比例達到20%,電子商務配送點行政村覆蓋率達到100%,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覆蓋率100%。
三、保障支持
(一)加強建房用地保障。支持開展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推動鄉村公共空間治理,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穩步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通過有償使用、有償退出等途徑,依法依規、分類施策整治“空關房”,清理“一戶多宅”,采取差別化土地供應方式,滿足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的合理用地需求。將農房改善用地計劃需求納入年度各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計劃需求摸底,并在年初逐級上報需求。
(二)加強多元資金支持。財政部門要會同各區鎮,統籌用好各級各類資金,加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強化資金保障,支持提升規劃發展村莊內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水平。落實改善農村住房條件用水用電保障和稅收減免等政策。落實國家、省和蘇州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建立農房改善資金投入可持續保障機制。引導開發性、政策性、商業性銀行,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信貸投放,支持農民自主改善住房條件。在做好前后政策銜接、避免引發社會矛盾前提下,合理確定農房改善安置補償標準,做到安置補償政策相對平衡統一。
(三)加強技術服務指導。資源規劃、住建等部門要會同各區鎮,在省、蘇州提供的技術文件基礎上,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農民生產生活習慣等,制定本地區農房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圖集、指引等,并向農民免費發放。建立履約情況良好的施工企業名錄并向社會公布。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和交流,加強當地傳統建筑材料的利用研究,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建立市、鎮、村三級聯動工作機制,要加強部門、單位間的協同聯動,落實主體責任、完善配套政策,聚焦重點、分類施策,通過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水平,引導農民自我更新。要嚴格落實相關職責和分工,按照我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具體實施方案狠抓落實,確保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取得實效。
(二)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各區鎮要聚焦農村危房、1980年及以前所建的農房和農村低收入群體,認真開展農民意愿和村莊現狀摸底調查,詳細了解農民改善意愿及需求、村莊人口、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農房現狀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通過深入分析和綜合評價,明晰不同類型村莊的發展目標、路徑,制定農房改善工作規劃,詳細測算資金投入、明確資金來源渠道,形成農房改善五年行動方案。在此基礎上,根據農民意愿制定年度改善工作計劃,明確年度農房改善項目、規劃發展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項目。通過推行組團翻建、制定激勵政策等方式加快全市農房翻建進程。
(三)暢通多元改善渠道。為農民提供多元改善選擇,由農民自主選擇進城、入鎮或留鄉;選擇留鄉改善農房的,可加固改造,也可原址翻建或選址新建;翻建、新建的,可統一代建,也可自行建設;搬遷撤并類村莊、其他一般類村莊內農房選址新建的,可重點考慮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較為完善的規劃發展村莊集聚。以農房改善助力新型城鎮化增速提質,吸引農民進城入鎮改善住房條件,并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覆蓋,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有留鄉意愿的農民自我更新住房。
(四)加強督查考核激勵。將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列入區鎮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及機關單位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常態化開展月度隨機抽查、季度聯合督查、年度考核排名。按照有關規定對真抓實干、成效顯著的區鎮、組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五)開展農房改善示范。選擇一批農房改善任務較多、翻建(新建)規模較為集中的行政村和區鎮開展示范,鼓勵和引導整村翻建、組團翻建,加強全過程跟蹤指導,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探索如何支持農民群眾,建設一批農民喜聞樂見,且功能現代、風貌鄉土、成本經濟、結構安全、綠色環保的宜居型示范農房,按照宜點則點、宜面則面的原則,建設宜居型示范農房和示范農房組團,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經驗,通過示范引領,推動提高農房設計和建設水平。
(六)加強過程閉環管理。建立健全農房改善工作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督促檢查。高度重視改善過程中檔案資料收集、歸檔和管理,建立改善農戶“一戶一檔”、統一代建的農房改善項目“一案一檔”和農房改善實物工作量臺賬,同步做好工作推進情況實錄,確保程序規范、資料詳實、數據可靠、工作過程可追溯。推動實施農房改善農戶檔案信息化錄入制度,加強審核抽驗,確保農戶檔案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錄入系統?!耙粦粢粰n”要真實全面反映農房改善前情況、改善過程和改善后狀況;“一案一檔”要符合工程建設檔案管理有關要求,涵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所有檔案資料。
(七)嚴格負面清單管理。明確負面清單,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堅決守住底線、不越紅線、不碰高壓線。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制農民搬遷、趕農民上樓,不得損害農民合法權益,不得出現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農戶過渡時間長等情況。堅守農村集體所有制,嚴禁資本下鄉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逾越生態保護紅線等違法用地建設的行為。不得運動式推進、搞大規模撤村并居,不超越發展階段搞大融資、大開發、大建設,避免無效投入造成浪費。不得大拆大建、破壞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不得違法違規變相舉債、增加債務負擔。不得違規建設,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堅持陽光操作,全程接受農民和社會監督,不得違反廉潔紀律。
(八)加強輿論宣傳監督。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將農房改善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借助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加大農房改善相關政策文件、標準規范等的宣講以及工作成效宣傳。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廣泛開展農房設計和示范農房等宣傳,普及農房設計和建設相關知識。農房設計通用圖集和宜居示范農房在各地服務平臺中公布,供農戶查閱咨詢和下載使用。組織開展現場會推廣亮點經驗做法,組織農戶就近參觀學習示范農房。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借助“12345”、群眾信訪、“安全隱患隨手拍”以及農房建設管理平臺等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